调停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学校将调停课率作为对学院(系)教学状态评估的重要指标;教师调停课率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根据《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调停课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规定适用于承担武汉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活动的教学基层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调课是指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本科生院下达的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经申报批准后对授课地点或授课时间的调整,调课需按相应课时补课。停课是指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本科生院下达的课程表完成教学任务,经申报批准后中止教学活动。
第三条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由学校统一发布调停课通知。
一、因课程内容、教室条件和教师授课需求等原因改变授课地点或授课时间;
三、任课教师因身体状况不能上课或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
三、学校安排教师出国及到校外进修,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教师接到出国及校外进修任务时应及时告知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以便排课时统筹考虑;
四、因参加学术会议调课者,须持会议通知办理调停课手续;
五、承担调研任务或学校安排其他出差任务,须持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调课手续;
六、因病确需调停课者,须持医院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因病急诊,可在三日内凭医院证明补办手续;
七、因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需调停课者,须先经过分管人事的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调停课手续;
八、配有助教的教授原则上不能调停课,如有第四条情形,由助教按教学大纲组织讨论课;
九、主讲教师有第四条情形的,可由课程组教师或本学科其他教师代课,代课教师须有该门课程任课资格;
十、为方便学生,有第四条情形需调课的,教师在办理调课手续并确定补课时间时,可首先考虑与授课班级其他任课教师协商互换授课时间。
一、任课教师填写“武汉大学本科教学教师调停课申请表”,经所在系分管本科教学的系主任签字,再交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本科生院审批。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调课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调停课经审批后,由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
第八条教师未经批准私自调停课,按《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予以处理。